建言篇─

對臺灣焚化爐運作的建言:

昔日,連橫的「台灣通史序」曾讚譽台灣為「婆娑之洋,美麗之島」。今日,美麗錦繡山川不復見,取而代之的是水泥城、垃圾山,令人觸目驚心,這是現代人的悲哀,子孫的不幸。

台灣的歷史,比較可考者可追朔至三國時代,據古籍宋人「四夷部」所載「夷州土地無霜雪,草木不枯,四面皆山。」三國之後未見記載,直到隋朝才又有「土地肥沃」之紀錄。而元朝留下的「島夷誌略」中則有「地勢盤穹,林木合抱,田土豐潤肥沃,適宜種植,氣候暖和。」之描述。從明代中葉,大約西元1650年起迄今的三百餘年間,史書開始對台灣有了更詳盡的紀錄,而原來保留著原始風貌的台灣人文景觀,在經濟掛帥的政策下,這片得天獨厚的土地,在短短數十年內間便耗盡了千年的資材,真是情何以堪!

當然,沒有昨日經濟的發展,就沒有今日人民的富足。我們要飲水思源,感謝政府,在短短的四十餘年間,讓人民衣食無缺。但滿足溫飽之後我們更需要關心,富足之後,台灣的垃圾將何去何從?

垃圾問題為當今先進國家共同的難題,以台灣有限的土地,興建焚化爐似乎是政府解決垃圾問題之最佳對策,因此環保署為達到垃圾焚化率80%的政策,先後計劃於2002年前在全台推出21座公有和8-15座私有焚化爐以為因應。我們不反對興建焚化爐,但我們堅持一定要有公正客觀的監督機構,來確保環境不受二次污染。而根據1998年2月及9月環保局署環境檢測所對國內運轉中之五座焚化爐作戴奧辛排放檢測,結果顯示排放值與標準質差異高達2.43到8.35倍之多,此一現象若不及早謀求解決之道,將會如同醫界使用抗生素般,道高一尺,魔高一丈,病菌體質愈來愈強,非得發明更強大之抗生素不為功。垃圾問題亦然,若不深謀遠慮,只求解決短期問題,而不問長遠之後遺症,發生問題時再來後悔就為時晚矣。

我們無意責難政府之施政,因為垃圾問題之解決,匹夫有責。因此在人民尚未全面覺悟前,政府有義務教導人民正確的環保觀念;在人民尚無法身體力行環境保護時,政府有義務以法令強制規範人民應盡之義務。「民之所欲,長在我心」,是每位官員皆可琅琅上口之名言,但優秀的官員,在討好民眾之餘,仍應懷抱道德良心與先知遠見,只要是對的、對子孫有利之事,就必須堅持原則,雖千萬人吾往矣。

以下是我們針對焚化爐運作之訴求:

一、建立民間監督機制。

二、建立環境背景之基本資料。

三、建立焚化爐附近社區居民之流行病學調查研究機制。

針對政府之垃圾政策,我們希望有:

一、宣導並落實垃圾分類資源回收,禁止會產生戴奧辛等不適燃燒物質進入焚化廠。

二、制定完整配套的垃圾管理政策,廢除垃圾隨水費徵收,改採更公平的收費方式。

三、焚化爐選址應確實執行環境影響及健康風險評估,並對未來持續推動焚化爐的政策做政策環評。

我們了解,以上的訴求或希望非一朝一夕可成,但我們深信,如果政府有一清楚規劃,更能有一明確時程表,讓人民了解,和人民良性互動,如此則可化阻力為助力,政府施政的空間也將可更寬廣。

下面我們再不厭其煩的,請政府就垃圾處理與焚化爐運作之應興應革之事項,分短、中、長期臚述如下:

短期的工作

一、有效的監督焚化爐之運作

焚化爐對當地環境的不良影響,為了取信於民,請務必要建立民間常設之監督機制,如公司行號之董事會運作模式,逐一建立環境監測之基本資料如生態環境樹木之榮枯等資訊;另焚化爐附近社區居民之流行病學調查資訊亦須及早建立,包括居民之身體檢查等,以做為長期環境追蹤之比對資料。

二、要設置「獨立空污監測器」在明顯路口,讓過往民眾能隨時了解,焚化爐在居家附近,並不是那麼可怕。要「使民知之」而非僅「使民由之」,直接面對問題,而非逃避問題,將數據透明化才是長遠之計、上上之策。

三、另對於「戴奧辛」世紀之毒,也務必要編列經費,定期檢測其排放量。避免可能發生病變,未雨綢繆防範未然!!比利時戴奧辛污染事件殷鑑不遠,我們應領悟並及時作好防範工作。

 

 

中期的工作

一、

焚化爐之興建為政府不得不然之政策,雖非最佳,在短期內無特別解決之道之下,也不失為過渡之道,但必須在控制焚化爐之運作品質,並建立標竿運作之模範,讓人民相信無後遺症後,才可進一步增建,否則人民是無法認同的。

二、建立環保餐廳認證制度

仿效ISO14000之制度,建立環保餐廳認證制度,讓通過者掛上認證標誌,並鼓勵人民到有認證之餐廳用餐。

 

三、垃圾隨袋徵收

現階段隨水費徵收制之不公久為人垢病,在沒有更好方法前,垃圾隨袋徵收不失為公允之道,請問政府主管機關,目前仍有何困難?若仍有爭議,我們願意為政府之後盾,全力反映真正的民意。

四、廚餘堆肥之推廣

垃圾焚燒不完全,廚餘為首要禍首,若能作好廚餘不進垃圾焚化爐,將可提高焚化爐燃燒溫度,減少毒氣排放,一舉數得。

五、垃圾分類、資源回收之落實

雖然政府已在推廣四合一資源回收工作,但成效仍不顯著,可提撥經費,強制責成里長,結合社區店家,設置資源回收點,讓人民可以很方便的作好垃圾分類,將資源回收。

 

 

長期的工作

一、環保教育之落實

結合學校及社區熱心人士,定期舉辦環保活動,配合電視等媒體大力宣導是政策推動者可以大加著力之處。環保教育絕非喊喊口號而已,必須在行動中潛移默化,深入人心,才是長久之計。

二、建立問題追蹤之民間小組

政府一己之力終究有其極限,當思結合民間之力,凝聚共識才是有效的策略。將問題放給民間客觀團體去研究解決之道,可能會比政府父母官的單方面思考來得周延。

 

結語

台灣人民是不完美的,因此隨處丟垃圾者到處可見,這是人民必須被改善之處。但如果沒有政府的耐心領導,人民將無法有效實行垃圾減量、分類、回收的工作,政府的功能亦將無法彰顯,因此對於任職於政府部門的菁英,我們要大聲呼籲,請以百年為基期的心態,來建設台灣千萬年的未來;有為的政府官員必需有道德良心之堅持,爭千秋而不爭一時。我們熱切的期待,政府的官員未來能和民眾有著良性的互動;我們更期盼,人民不須抗爭,政府官員仍能聽到人民真正的聲音。

最後感謝您耐心的看完以上建言,即日起共同來推動--------

垃圾減量----資源、廚餘、回收的工作

造福人群功德無量。謝謝!!!

燒!燒!燒!不要再燒了!!

焚化問題答客問

問:焚化的方法真能解決固體廢棄物的危機嗎?

答:不會。因為焚化浪費資源,而非回收資源,所以並非長期解決固體廢棄物危機的良方。簡而言之,分開或回收一噸垃圾裡的玻璃比起回收這些被燃燒的其餘垃圾更節省能源。

問:焚化爐將會免除使用掩埋場之需求嗎?

答:不會。經過焚化後,仍會殘留高達40%的廢棄物,那將需用掩埋處理之。事實上,焚化爐所製造的大量殘存灰渣,永遠還要使用到掩埋場。此外,這些灰渣是非常毒的,包含高濃度的重金屬及戴奧辛。這些灰渣最終儲放入大地,因此亦將污染地下水。

問:依照焚化可減少90%的量計算,假若不用焚化取代掩埋,那麼掩埋場豈不要擴大延伸使用十倍的空間?

答:不必如此。決策者經常被廠商誤導:垃圾被焚化爐燃燒後,將減小90%體積,結果也縮減目前十倍的掩埋場的空間。這並非如此。90%所指的是垃圾進入焚化爐及殘留灰渣的比較。這並不包含有一些不能燒的東西,例如建築的廢土、舊電冰箱等等,或有時設備要關閉維修。這也不能不考慮;掩埋會壓實垃圾,減小體積。

當這些因素被加以考慮後,焚化爐大概只能減小60%-70%的體積,而掩埋空間只會擴增2.5-3倍,而並非如焚化鼓吹者所說的十倍的擴增。

問:要求所有醫療廢棄物必須燒成灰以保護公共健康去對抗傳染疾病,是否合理?

答:不合理。只有10%或少於10%的典型醫院廢棄物是會傳染疾病的。而且這些都可以高溫或微波的方式消毒及殺死細菌。其餘的廢棄物是不會傳染的。醫院的紙張、塑膠、廚餘或其他廢棄物就像飯店、辦公室或餐廳一般的廢棄物,因為醫院同時提供像這些單位的功能。

問:社區可同時投注資金在焚化及回收操作嗎?

答:那是非常困難的。一旦社區開始興建焚化爐,就開始吸取所有可能運用的資金,而只有留存很少的一點點錢被用來做有效的資源回收及廚餘做堆肥的計畫工作。而擁有現代化污染控制設備的焚化爐是非常非常貴的。

1995年,荷蘭阿姆斯特丹附近所開始操作的一座日燒2,000噸的焚化爐,花費6億美金。一旦投資下去,地方政府就不會有錢再去投資在垃圾減量的工作了。

問:投資一座焚化爐可以在社區創造很多新的工作機會,這種說法對嗎?

答:不對。此種大型經濟投資回報所創造出來的工作很少。大多數的工作只在建廠時所需,而那是暫時性的工作。一座大型焚化爐可以雇用約100位工作者。換句話說,假如社區致力於垃圾分類、重複利用、修理再用、回收及堆肥工作,更多的工作機會就被創造出來了。這些工作會同時存在於廢棄物的真正操作及把材料恢復為可利用的再生工廠。

同時,投資於焚化爐的錢,大部分卻不會保留在社區使用。興建焚化爐的大工業公司很少是位於焚化爐所在的社區,因此大多數投資的錢都不會留存在社區。換句話說,投資在低技術方面的錢會在社區內創造地方的工作機會及刺激鼓勵社區發展的其他模式。

問:現代化的焚化爐能產生足夠的電力去銷售而抵銷或彌補焚化爐的操作成本嗎?

答:不能。「現代垃圾焚化爐是一種『用廢棄物產生能源』的設備」的說辭,只是做為一種包裝的公關說法而已,真實情形是:他們產生很少的能源。而且,這些能源產量確實不能公正判準建立焚化爐所花費的巨大成本。

問:您對擁有污染控制設備的現代化焚化爐意見如何?那會排除污染的相關物質嗎?

答:污染控制設備能排除一些重金屬從煙囪排放,但不會是全部。這些重金屬不會消失,他們只會從空氣移轉到灰渣,而這些灰燼終究必須掩埋。所以氣體排放愈乾淨,灰渣就會愈毒。同時,不同的污染物所需的污染控制技術常常是不能互相並存的。設計去過濾微小粒子及重金屬旳洗煙塔會冷卻廢氣至戴奧辛形成的理想範圍。所以,減少一重污染物的排放卻增加其他污染物的排放。而且沒有一種污染控制策略能完全除去戴奧辛或重金屬排放。

此外,污染控制設備經常不能執行如它原來所應表現的狀態。如要保持設備一天運轉24小時,一年運轉365天,那是非常昂貴的。依美國環保署報告所言,在印地安那州印地安那坡里斯城裡的一座焚化爐在兩年內超過它被允許污染排放的限制達6,000次以上。

問:焚化濃縮的毒物變成濃密的粉塵灰渣,是否容易處理?

答:殘留的灰渣是非常毒的,其中包括鉛和鎘、戴奧辛和夫喃的濃縮成分。以一種環保理念的態度來處理有毒灰渣是很棘手且費錢的工作。在美國中西部處理一噸有害廢棄物平均花費是210元美金,而一般廢棄物只要23元美金。有些專家建議:埋藏這些灰渣到掩埋場要裝置塑膠不透水布以預防滲漏到地下水。但是所有掩埋場的不透水布在最終還會滲漏的。依據美國環保署的說法,不透水布可持續20至30年,並不能使用到永久,所以,地下水仍被有毒的焚化爐灰渣所威脅。

問:水泥旋轉窯不能像其他商業處理設施有效地去銷毀有害的廢棄物嗎?

答:不行。水泥旋轉窯(Cement Kilns)是為水泥而設計製造,並非為處理廢棄物而設計。在美國;商業有害焚化方法是非常貴的,因為這些設備興建可能要花費2,000至5,000萬美元,需要100至200位工作人員操作,而且依法必須要有週詳的氣體污染控制設計。

而相較於水泥旋轉窯,可能只花費100萬美元增加設備到已存在的設備上去燃燒有害廢棄物,而且只需要非常少的工作人員。根據美國自然系統生物學中心的研究報告指出,戴奧辛的排放量比起這些不去燃燒的廢棄物,沒有燃燒的有害廢棄物的水泥旋轉窯高出八倍。

問:政府說焚化可達「減量化、安定化、資源化」的目的

答:通常焚化廠被稱為資源回收廠是因為其可利用回收熱量發電,但是要產生一定發熱量須有固定之垃圾量,因此與資源回收政策相衝突。雖然焚化可達減量之目的,但焚化後還是會剩下灰渣(底灰、飛灰)並排出廢氣,其中飛灰又屬有害事業廢棄物,含高濃度重金屬,須特別處理,廢氣中亦含戴奧辛等有毒物質,因此並非政府所說之安定化。

問:焚化技術屬高科技,應可解決垃圾問題

答:焚化只屬垃圾之中間處理,最後還是需要掩埋場,其操作原理只是將看的見的垃圾轉為看不見之有害物質,而且連美國及日本等國的焚化爐皆有因無法符合排放標準而面臨關廠的命運,我國之技術主要來自日本(而且日本之資源回收工作做的很徹底),難道有信心比國外更好

問:回饋金會為社區帶來利益

答:回饋金一般規定有40%用於道路維修,而且這些是因有焚化爐才要維修,只剩60%才分給所在里及周邊里。雖然可以增加公共設施或水電費優待等,但是卻換來癌症率之提高或疾病之增加,這樣值得嗎

問:聽說焚化爐會產生戴奧辛,它到底有多毒?

答:首先須提出一個觀念,並非只有焚化才會產生戴奧辛,紙漿工廠及製氯工廠或相關之化學工廠皆會產生戴奧辛。至於戴奧辛的毒性,由其稱號「世紀之毒」即可瞭解,根據世界衛生組織證實,其與癌症有一定之關係,而且會影響荷爾蒙,對下一代產生不良之影響。

問:到底哪些是屬於不適合丟進焚化爐之垃圾

答:只要是會產生有害物質之東西,就不適合丟進焚化爐中,如塑膠袋、電池、PVC、含氯物質等。

問:若垃圾不用焚化處理,難道有更好的方法?

答:當然有,第一盡量不要製造垃圾;第二延長物品之使用年限;第三就是做好資源回收工作,根據統計,台灣之垃圾成分約有40%~50%屬於可回收物質,但目前回收率卻不

及5%;第四推行廚餘堆肥化,台灣約有30%屬於有機垃圾,可堆肥成為土壤改良劑;剩下的部份再以掩埋方式處理。

問:但現在焚化爐已經存在,該著麼辦?

答:首先應禁止「不適燃」垃圾進入焚化爐,再來就是做好監督工作,並對當地做流行病學調查及建立環境基本資料。

 

對馬市長的建言:

捷運車站每日百萬人口進出還能保持那麼乾淨安全帽施行成功全市公寓、大樓外牆短時間能清理乾淨,實為全國的典範,今年七月份全國首創-----------落實垃圾減量回收的隨袋徵收政策,就看市長您展現魄力,恩威並重的宣導實施,臺北市零垃圾應該不是夢!!!亞洲週刊評臺北市為亞洲最適合人類居住的城市第二名,方能實至名歸。

PS:多次評鑑名列前茅的里,鼓勵其輔導其他保守鄰里,並關懷大區域的共同問題,如表現不錯可建議頒給大愛獎以茲鼓勵!

PS:宗教團體等與里、學校、市政府做完全整合,當可讓所有的宣導及活動辦的有聲有色,事半功倍不再流於形式浪費公帑!

請德高望重人士宣導:

拜託證嚴上人李遠哲院長德高望重人士能在各大媒體重要時段宣導環保等心靈改革方能達到全面性的功效!!!

 

請知名藝人宣導:

劉德華張惠妹伍佰等知名藝人發揮您群眾魅力,在各大媒體及表演場合宣導環保等心靈改革.